法庭:女童寒天沖凍水涼 父母准保釋

【本報訊】十一歲女童今年二月被發現在嚴寒下,僅穿薄衣及沖凍水涼,加上在寒冷天氣警告生效期間,上學時穿校服裙外僅得薄毛衣禦寒,晚上在家又被迫單腳企通宵。女童父母事後被拘捕,被控兩項虐兒罪,由於父親另涉及用砧板敲打女童的頭部,另外被控一項襲擊兒童罪;二人昨於觀塘法院提堂後,獲准保釋至九月廿八日再訊,期間以讓辯方索取檢控文件及尋求法律意見。

涉案卅五歲男被告及四十歲女被告,法庭下令不能透露二人身份,控罪書內僅以代號稱呼,二人暫時毋須答辯。

現年十一歲受害女童,目前則在社會福利署安排下居於兒童之家。裁判官看過案情簡述之後,認為指控嚴重,雖批准兩被告以五百元保釋,但禁止他們接觸女童及其他學校老師社工等控方證人。

父涉砧板拍女童頭

首項控罪指兩被告在一六年十月至一八年二月期間虐待女兒X,相關的指控指兩被告沒有向X提供足夠食物及禦寒衣物,又在寒冷時要X以凍水淋浴。第二控罪則指男被告於一七年二月至七月間,用砧板拍打X的頭部,第三控罪則指兩被告於一六年十一月至一七年二月期間,曾要X單腳企通宵,可能導致她受到不必要苦楚。

案件編號:KTCC 186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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