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張智霖遭女經理人私吞近百萬元代言人酬勞,直至有廣告製作公司職員向張妻袁詠儀投訴到後台拍照受阻,並透露其真正酬勞才揭發事件。女經理人早前在區院受審後,被裁定三項欺詐罪成。雖然辯方昨日求情時指被告的年幼女兒因患病而影響心臟,需密切關注,沒人能替代母親照顧女兒的位置,以打動法庭輕判緩刑。惟法官指被告行為違反誠信,且涉及大額款項詐騙,判監無可免,最終判被告入獄兩年。而案中事主張智霖,則對判刑不予回應。
被告梁雅詩(四十四歲)於犯人欄內聆聽律師述及其女兒狀況時,不禁輕聲啜泣。辯方透露被告的五歲女兒現時就讀幼稚園,患有川崎氏病,需要密切關注身體情況。被告丈夫是中港司機,不能常留港看顧女兒,若被告一旦入獄,恐會影響照料女兒。社會福利報告亦指被告十分愛護女兒,母親角色難以代替。而被告早前收押期間,丈夫只能哄騙女兒指母親到海外受訓,女兒十分掛念被告。
辯方又指控方檢控過程有延誤,被告於一四年初被捕,翌年被通知不會被檢控,但去年二月再被捕,被告期間本已覓得新工作,重過生活,卻因此而受影響。控方不同意有所延誤,因案件涉及大量文件需時搜證。
法官判刑時直指案情嚴重,被告涉及巨額詐騙,而且違反誠信,必須判監以懲。法官亦指,被告在審訊前償還了九十二萬元予公司,有關報告亦指被告女兒的身體狀況需受關注,若判身為母親的被告入獄,相信其女兒的人生定必受影響。法官明言若被告當初認罪,可能有截然不同的處理手法,最後考慮到被告上述的特殊情況,酌情大幅減刑一年,最終將她判囚兩年。
被告被控於一四年一月至十二月間,向由蕭定一任董事的永霸投資有限公司訛稱並少報三份張智霖代言人合約的金額,分別是「OGAWA」按摩椅、P&G的洗髮水產品及愛廸達旗下產品Reebok拍攝硬照,真正的酬勞依次是四百八十萬元、二百萬元和卅萬元。不過,永霸保管的合約或收據,酬勞卻分別是三百八十八萬元、一百六十萬元和廿萬元,永霸亦只收取到該「報細」的金額。
案件編號:DCCC 27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