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商報稱借貸一億元人民幣期間遭人誘到深圳禁錮勒索案,被指是案中主腦的商人黃桂芬本周三提堂獲准保釋數小時後墮樓身亡,其二弟黃桂榮翌日與警方會面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昨被解往西九龍法院應訊,暫時毋須答辯。辯方指被告大哥剛不幸過身,遺下子女皆未成年,因此望能處理大哥身後事「盡一點心意」。裁判官批准被告以現金及人事共八十萬元保釋,案件押後至十一月七日再訊以待警方調查。
六十歲的被告黃桂榮報稱商人,昨甫入庭便向裁判官鞠躬,他身穿全黑西裝、恤衫及西褲,應訊時一臉愁容。據控方稱,涉案名為「英利」的財務公司由被告與兄長黃桂芬(現名黃進一)共同經營,被告在案中涉嫌於去年十一月廿五日指示內地女員工假冒卓越萬利有限公司的代表,與借貸一億元人民幣的事主X同到江蘇考察,被告其後指示女員工把其撰寫的報告交予他審閱及修改,然後他把報告轉交「英利」經理黃偉傑。其後在黃桂芬安排下,X被誘到深圳遭禁錮、毆打及索取金錢。
辯方反駁指,控方的四頁紙指控只有一段牽涉被告,參與程度與其兄黃桂芬相比「輕微好多」,甚至「睇唔出有刑事參與」。此外,據報道指,黃桂榮是於前天向警方自首,辯方昨指被告早於本周二已得知警方想找他助查,並已約定前天到警署會面,當時被捕。辯方提到,相信裁判官亦知悉被告兄長剛過身,兄長遺下九名子女,最大兒子年僅約十五歲;被告身為弟弟及現時家族中最年長男丁,望可按傳統協調兄長身後事。
裁判官最終批准被告以五十萬元現金及卅萬元人事擔保外出,保釋期間不得騷擾控方證人等。案件押後至十一月七日與同案其他被告同日再訊,以待警方就檢取的手機及電腦作鑑證等。
控罪指,被告黃桂榮於去年九月至今年二月期間,與黃進一(即黃桂芬)、黃偉傑及其他人,一同串謀欺詐男子X支付八萬八千元人民幣及八十八萬港元,給卓越萬利作顧問費,即不誠實地表示卓越萬利是一間可撰寫顧問報告,作融資用途的金融顧問公司,以及聲稱會基於卓越萬利就X的內地投資項目所撰寫的顧問報告,安排一億元人民幣的貸款給X進行上述內地投資項目。
案件編號:WKCC 3702/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