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黎智英去年六月涉刑事恐嚇東方報業集團(下稱「東方」)男記者案件,經東方及被恐嚇記者九度發信質詢律政司終有成效,事隔一年零兩個月有新進展。律政司一直拖拉「唔敢告」黎智英,被外界炮轟「唔敢告」及法治沉淪,據悉警方近日終於取得律政司法律意見,前日急召黎智英到警方港島總區重案組位於灣仔的辦公室錄取口供。有學者及政界中人批評律政司「唔踢唔郁、唔做嘢」,促請盡快將黎智英繩之以法,勿再「放生」及姑息養奸。
黎智英涉刑恐東方記者的案件,於去年六月四日傍晚發生,黎智英在維園涼亭出席六四祈禱會後,突走到一名在場進行正常採訪的東方記者前面,一邊用右手指着其面部,一邊用粗口辱罵,並以「×你老母×」、「我實會搵人搞×你」、「我影×咗你嘅相」等出言恐嚇,黎當時的舉止及言行已一一被錄影,證據確鑿。
被恐嚇的東方記者事後報警,警方迅即將案件交由港島總區重案組處理,亦交由律政司研究,惟律政司遲遲未對黎智英提出起訴,及至近日才「開綠燈」,並向警方提供法律意見。
消息指,警方港島總區重案組第三隊人員日前聯絡黎智英,要求他就刑事恐嚇東方記者一案到警署錄取口供,據知黎智英前日下午四時在律師陪同下,到港島總區重案組位於灣仔警察總部堅偉樓的辦公室錄取口供,之後離開,傍晚返回位於何文田寓所時,顯得一臉落寞。據悉警方會繼續調查案件,不排除日後採取進一步行動。
看過黎智英涉刑恐東方記者片段的理工大學專上學院講師陳偉強表示,黎智英於片中「口出狂言」,包括「我實會搵人搞×你」等言論,反映這是一個有計劃、有動機的行為,足以構成刑事恐嚇,而警方前日向黎智英錄取口供,已間接承認案件有一定證據,足以立案。另有政界中人亦指,黎智英涉刑恐東方記者案件「有相有片」,促請律政司盡快檢控黎智英,「唔可以再高高舉起,輕輕放過」。
律政司發言人表示,由於警方現正進一步跟進法律意見,現階段不宜評論案件的具體進度及處理方向,又稱無論案件是否涉及公眾或傳媒,絕無任何政治考慮。
對於案件由展開調查至提出檢控的所需處理時間,發言人表示要視乎多項因素而定,包括案件的性質及複雜程度、需要處理的證據數量、諮詢法律意見的時間,以及是否需要就法律意見作出進一步跟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