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工時冠絕全球,唔少打工仔仲要無償加班,而標準工時立法遲遲都未有進展,相信打工仔都好沮喪。不過,立法會唔少議員率先為助理提供超時補水,咁啱多數係來自工商界功能界別議員,唔知佢哋嘅舉措可唔可以為資方起示範作用呢?
議員可以向立法會秘書處申請發還工作開支,趁立法會放緊暑假,我哋總結議員過去一年嘅開支情況,發現有四名功能界別議員列明向加班嘅議助補水,分別係保險界陳健波、商界(第二)廖長江、工業界(第二)吳永嘉同埋地產及建造界石禮謙,清一色立場向商界傾斜嘅議員,認真估你唔到。
陳健波過去一年大部分時間都有五名助理,其中一名薪酬最低助理月薪唔過兩萬元,但佢就享有超時補水嘅待遇,如果假期需要工作,就可獲接近一百廿元時薪去計算補償;若然喺工作日超時工作,就以九十元時薪計算。過去一年,呢名助理獲補水約一萬八千元。
而吳永嘉每個月都會發放超時補水,不過並唔係所有議助都需要超時工作,每個月都只係一至兩個議助需要加班。佢計算補水嘅方法係以每日時薪嘅兩倍或者一倍半計算,其中一名潘姓助理喺今年五月就超時工作四十一個鐘頭,一個月內有十九日需要加班,最長試過加班三個半鐘先收工,即做到晚上九時半,認真辛苦。而呢名議助喺該月就有超過五千蚊嘅補水,大約係其基本月薪嘅四分一。
不過,加班四十一個鐘都並非最嚴重,廖長江嘅議助先係超時工作最多,佢每個月都要花過萬元作為超時補水,成為議會之最,唔知係咪因為身兼建制派班長,工作量特別多呢?超時情況最嚴重嘅月份就係上年十二月,六名議助有四人需要加班。
廖有一名議助超時工作情況特別嚴重,由上年九月起計算,每個月至少都要超時工作七十五小時,最嚴重係上年十一月份,要超時八十九小時。唔知係咪本身訂明嘅工時太短,先搞到要超時咁多?
其他議員就未有列明有超時補水,唔知佢哋議助嘅超時工作情況,都有機會係有超時、冇補水。希望真相唔係咁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