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牧師指稱多年前在教會活動中,認識了一名自由身攝影師後,雙方就一款現已停產的寶麗來相機專業菲林建立了商業業務關係,牧師向攝影師購買八十箱該款菲林,牧師支付了部分款項後,攝影師未能交出菲林。雙方之後達成還款協議,惟該攝影師亦未能按協議還錢,牧師遂於昨日入稟高院,向該名攝影師追討二百萬元損失以及相關利息。
原告鄧偉浩,事發期間是一名牧師;被告黃定敏,當時是一名自由身攝影師。入稟狀指,原告與被告多年前在一次教會活動中認識,他們之後就富士FP-3000B專業即影即有黑白菲林(現已停產)建立了商業業務關係。
原告於一三年十二月至一四年五月期間,曾先後十次支付現款,每次款項由一萬三千五百元至二十萬元不等,共逾五十五萬元借給被告,用來給被告購買菲林,但被告最終未能按協議提供到八十箱菲林,令原告在事件中損失二百萬元,遂向被告追討該筆欠款。
入稟狀續指,原告與被告於去年七月就事件達成還款協議,被告原定要自去年開始,分五年逐年攤還該筆二百萬元欠款予原告,直至二○二一年為止,每年還款由五十萬元遞減至三十萬元不等,而每年的還款期是該年除夕;如果被告過期七日仍未還款,原告可提出法律訴訟,向被告追討全部尚餘欠款和索償。
不過,被告在還款協議後,一直未有還款,原告多次催促並曾發出律師信,但都收不到被告的任何回應,原告因此興訟向被告追討。入稟狀未有透露兩人現時是否仍是牧師和攝影師的身份。
資料顯示,富士FP-3000B專業即影即有黑白菲林是寶麗來即影即有相機使用的菲林,寶麗來停止生產菲林後,該款富士菲林成為其中一款替代的菲林。不過,生產商前年開始,亦停止生產該款菲林。
案件編號:HCA 1854/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