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荒婦蘭姐或獲食署撤控

【本報訊】六旬拾荒婦蘭姐分類垃圾期間只把物品放在北角街頭僅兩秒,即遭食物環境衞生署檢控棄置垃圾,惹各界批評食環署執法不公。協助蘭姐的組織「拾平台」透露,昨午曾致電食環署查詢票控一事申辯結果,並引述對方口頭回覆指已決定撤銷控罪,稍後將發出正式通知信函給當事人。不過,食環署發言人回應時僅稱正覆檢該宗個案。

蘭姐上月底被食環署便衣職員票控,「拾平台」其後協助提出申辯及要求撤銷控罪。該組織昨重申,拾荒者不是阻街也不是垃圾蟲,拾荒是工作一種,促請當局還拾荒者尊嚴與身份,並將於周三召開記者會交代蘭姐被食環署票控一事跟進情況以及組織就拾荒者議題向政府提出的訴求。

工會指小組「交數」 不會先勸喻

今次事件早前引起軒然大波,食環署職工權益工會副主席李美笑更曾指,涉事前線屬今年新成立的專責執法小組,每區一隊,專責到各區檢控違例人士。她又指部門內部認為專責執法小組「最緊要交到數」,故處理阻街及棄置垃圾等問題時,不會如地區同事般考慮前因後果、地區狀況和事主背景,亦不會先勸喻後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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