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對於男童X供稱遭女被告周見盈施以十招虐打,辯方盤問X時提出反駁,指被告根本從沒毆打過X,反而質疑X只因不想再上補習社才講大話,聲稱遭被告施襲;又指課室門大開,門外的途經家長亦會知悉襲擊事件,X不同意辯方上述說法。
辯方昨盤問X時指出,被告只曾用文件夾的膠條敲枱,藉此訓斥X:「你係一個『榜樣』,你唔交功課就要鬧」。X不同意被告只用膠條敲枱,但X「扁嘴」同意自己當時中文科默書不合格,又欠交中文科功課達三個月。辯方再質疑指,事發時補習班課室正開着門,在室外等候接子女離開的家長,理應知悉襲擊事件,X則認為家長「可能見得唔清楚」。
辯方追問下,X再補充指,當天父親接他離開補習社時,父問他「點解雙手咁多痕?」在旁的被告曾承認因X頑皮而「體罰」過X,但對於X的臉頰紅腫,被告則指是X自己抓傷。
此外,庭上昨日一度發生調亂證人的「蝦碌」小插曲。案中受害人男童X體形肥胖,而目擊事發經過的另一證人男童Y則身形瘦削,由於二人現時年僅十一歲,故二人毋須現身法庭內的證人台,只需在法院另一房間透過視像系統作供。X本應是首名作供的證人,但控方傳召證人時卻誤將Y當成X,直至裁判官「開電視」向Y解釋講真話與講大話的分別時,辯方律師從螢幕驚見證人身形與X不同,始揭發出錯。其後控方向裁判官解釋時笑言,職員或許以為X已經減肥才「擺烏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