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物有聲:高官犯錯 港人受罰

港鐵沙中線土瓜灣站地盤附近多個監測點被揭發出現沉降,有廿多幢住宅及商廈沉降超出容許上限,達到停工級別。不過港鐵既無叫停工程,更無通知涉事樓宇居民,做法令人失望。不過,港府一直沒有做好監管角色,絕對是港鐵工程醜聞的幫兇。當港鐵多名高層要以離職來對事件作出交代,高官更應問責落台,為連串監管不力負上責任。

港府作為港鐵大股東,包括運房局局長陳帆在內的多名高官有責任替納稅人監管港鐵。可惜,正如陳局長所言,對於紅磡站的剪鋼筋問題,他是「看報道才知道」,這種監管水平與普羅市民根本別無二致。運房局在事件中辦事能力如此不堪,陳局長憑甚麼認為有資格繼續安坐局長之位,月領三十多萬薪酬而不面紅,並且對要求他引咎落台的強烈民意視而不見呢?

坦白說,港官若有盡過監管職責的話,港鐵問題工程不會一再出現:沙中線紅磡站月台剪鋼筋、全港六十四個鐵路設施沉降、土瓜灣站沉降等,還有沒有更多醜聞尚待揭發?相信連特首林鄭月娥也不敢寫包單,貿然說一句:「到此為止。」

基建醜聞不絕如縷,固然說明有人在建築時「膽自大」,卻更反映出高官在履行監督職責時玩忽職守,就算人在港鐵董事局內,其實也是魂遊太虛,若然有金睛火眼睇實的話,根本就難予人空間連番弄虛作假,令港府對港鐵的監管制度形同虛設。

不過,問題並非出在制度上,而是出在涉事高官的態度上。正所謂「態度決定一切」,再好的制度遇上態度爛透之人,也無法發揮作用。若不把態度出了問題的高官撤換,香港只會重彈高官犯錯、港人受罰的老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