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初剛生效的「四電一腦」循環再造徵費,可以說是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的劣政之一,新例推行一個多星期以來,評論口誅筆伐、市民怨聲連連,之不過,港產官僚從不會謙虛檢討,至叻就係文過飾非,將錯就錯,好官我自為之。
市民有目共睹,黃錦星歷經兩屆政府,為環保做咗啲乜嘢貢獻?事實是香港的空氣污染依然嚴重;未知佢有冇「橋」透過徵費令空氣清新啲,譬如馬路旁植多兩棵樹而向市民徵收「植樹綠化清新空氣費」?巧立名目,只要隔三差五祭出「環保」呢面大旗,就可光明正大向市民嘅錢包打主意:膠袋徵費、四電一腦循環再造費、垃圾徵費等一大堆新徵費法例,真係如繁星點點,叫人難以一一去數清楚。
講番「四電一腦」呢條新例,市民未見其利先蒙其害,皆因政府向每件舊電器徵收十五至一百六十五元的循環再造費,電器商當然唔會硬啃,最後還不是把成本轉嫁給消費者。黃錦星拍晒心口話「相信回收商有能力在消費者買新電器後三天收回舊電器」,而實情係有些拖咗成個星期都未曾回收;嗱!即使真係三日內回收,試問有幾多家庭可以同時擺放新舊兩部洗衣機或雪櫃啊?即使擺到都拮眼,你話咁仲唔係擾民?佢仲話,就算市民自己搵收買佬搬走電器,法例上雖冇禁止,不過佢表示反對,理由係收買佬最後胡亂拆解,破壞環境,這是大家不想看到也不應該做的。
阿哥,你估啲收買佬好似星爺你咁得閒咩!佢哋用真金白銀收買舊電器,唔賺錢嘅工序根本唔會做,點會「胡亂拆解」?有力冇碇出乎?局長,好心你唔好咁堅離地啦!古人說:履不必同,期於適足;治不必同,期於利民。好多嘢唔係盲目偷外國嘅制度就掂o架!偷「橋」有時要顧及實際情況,唔好一味諗啲屎橋出來亂咁徵費,對環保全然不起作用,落得假環保而真擾民之罵名乃咎由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