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初,深圳市政府公布住房制度改革的新政策。一是新建各類住房由現在至二○三五年要增建一百七十萬套。深圳市現時有近二千萬人口,至二○三五年估計新增五百多萬人。以一戶三至四人計,新建的便可應付五至六百萬人的需求,算是不錯的計劃。今後十七年內平均每年需建十萬套房,以深圳現時土地供應緊張的情況,政府的決心不小。
二是公家資助的住房包括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低於市價五至六成出售,以及公租房的租金為市價五成,後二者均限本地戶籍居民專用。從二○一八年起,這三類住房佔用地不少於六成。平均計,即是每年十萬套戶中,六萬套是政府資助、多屬本地戶籍居民專用。
深圳這樣的做法,始源應是學自香港,但與香港背道而馳。在樓價上漲下,深圳為了社會和經濟穩定,從市場化走回政府干預,安居型商品房類似香港的居屋,公租房等於香港的出租公屋,但多了人才住房。香港從七十年代的公屋為主、私樓受租務管制,到回歸之後把出租公屋減少甚至出售,代之以居屋,取消租務管制。曾蔭權政府更是減少土地供應,把私樓的樓價不停地推高。到今天,即使說新土地供應要六四分,六為公屋,但落實的公屋數量只少不多。深圳也學香港六四分,卻是每年十萬套建房,兩地政府建房的決心高下立見。
內地現時的政治問責制強於香港,深圳的建屋計劃不會如香港那樣完成不了便算,特首局長無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