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男子代其父親入稟高院,指聯合醫院照顧其父期間疏忽,導致其父受傷,並向醫院管理局索償,惟入稟狀無透露具體受傷詳情及索償金額。
原告是男病人張煥國,並由他的兒子張坤榮作為代表,被告則是醫院管理局。入稟狀指稱,張煥國在二○一六年二月六日,於聯合醫院的急症室接受院方照料時,因院方人員的疏忽,以及違反照顧責任,因而受傷,原告因此向被告要求賠償。
案件編號:HCPI 839/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