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擊政總案 雙學三子獲大部分訟費

【本報訊】雙學三子黃之鋒、周永康及羅冠聰於四年前衝擊俗稱「公民廣場」的政府總部東翼前地,三人被上訴庭判監後,曾經在監獄服刑,及後才獲准保釋等候終審上訴。終審法院今年二月改判他們社會服務令及緩刑。他們事後向終院申請訟費,律政司提出反對,終院昨下令律政司須支付訟費給他們三人,當中包括由裁判法院判刑覆核,至上訴庭的刑期覆核,直到終審上訴期間的大部分訟費,但沒有列明金額。

黃之鋒、周永康及羅冠聰在一四年九月衝擊「公民廣場」,結果被裁判法院裁定非法集結等罪成立。裁判法院原本分別判他們三人社會服務令及緩刑,但律政司認為刑期過輕,要求覆核他們的刑期。上訴庭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改判三人入獄六至八個月。不過,終院今年二月推翻上訴庭的判決,恢復原審的判刑。

案件編號:FACC 8-1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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