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檢控屢失職甩轆 港法治淪喪應速予整治

【本報訊】律政司檢控甩漏兼司法不公,令本港法治沉淪。除本案被指一直錯誤理解法例外,律政司近年亦多番失職,其中備受關注的是違法佔領行動發生四年來,一直未有檢控壹傳媒黎智英等多名佔領行動搞手;而黎智英與多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捲進「黑金案」,以及黎涉嫌刑事恐嚇《東方日報》記者等,亦遲遲未作檢控,被指雙重標準、檢控不公。有政界人士及學者批評律政司內部混亂不堪,「做事求其」,應予整治。

「廿三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認為,從今次律政司被高院批評及質疑一事,反映律政司未有與時並進,沒有深究法例是否適用,是否追不上通訊科技發展,認為律政司連番「甩轆」,必須盡快檢討,以免出現法律真空。至於律政司一直不敢檢控黎智英等人,王認為律政司是雙重標準,檢控不公,有法不依,應予以譴責。

學者政界斥檢控不公

理工大學專上學院講師陳偉強亦批評,法官的批評反映律政司「做事求其」,「你估佢哋(律政司)唔知條例係有問題咩?點解用自己部手機會係不誠實取用電腦,只係博大霧,以為可以次次過關。」認為律政司明顯是處事不認真,敷衍塞責;他又指律政司放生黎智英等人,反映檢控標準不一,偏袒某些人。

事實上,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作為主要問責官員,上任之初被揭其屯門獨立屋僭建醜聞,但一句「無心之失」就免問責,最後事件亦不了了之,而她更「寬己寬人」,大量證據確鑿的案件都不檢控,即使逍遙法外者被質疑有「司法保護傘」,律政司仍置若罔聞。

法官炮轟律政司醜陋

尤其近年,經常出現告錯人、用錯罪、解錯法律、錯引案例,以至因程序上「甩漏」而浪費法庭資源,甚至眼白白將被告放生等事件,均反映律政司前線人員質素及管理層監督不濟。其中一宗離譜個案為涉及假文件借貸的財務詐騙案,法官今年五月炮轟律政司醜陋,向兩名刑責較重的高利貸及洗黑錢的財務公司職員發出免予起訴書,將矛頭指向九名刑責較輕的女被告,做法過於輕率粗疏,慨嘆「香港淪落到咁真係好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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