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男教練非禮女學員案 下月開審

【本報訊】男教練涉嫌多年前非禮女學員案,昨日在粉嶺法院預審,辯方透露警方曾向逾十間學校查詢被告有否干犯同類案件,但沒有發現,辯方要求將調查結果列入同意案情,但遭拒絕,為此辯方或需傳召十多名辯方證人。裁判官聞言促控方再考慮,直言若傳召那麼多證人「盞搞」,現將案定於九月廿六日開審,期間被告繼續保釋。

法庭以「W.H.」作為七十七歲男被告的代號,他被控一項非禮罪,控罪指他在二○○九年九月一日至翌年四月八日某一天,在大埔非禮X。控方昨呈上控辯雙方同意案情後表示,現時需傳召三名證人,包括X、X的朋友和中學老師,其中老師會講述X和被告的關係,控方又透露案中主要證人需於九月三日至廿一日離港,要求法庭遷就審期。

控方拒查詢結果寫入案情

辯方透露,警方曾查詢另逾十間學校的校長和老師,了解被告過去十年間有否干犯同類非禮案,但各校均答「沒有」,辯方要求將相關調查結果寫入同意案情,但遭控方拒絕,故辯方或需傳召十多名校長或教師任辯方證人。控方則指調查結果與本案無關。不過,裁判官指調查結果與被告犯案傾向性有關,縱使或對辯方有利,但也不代表被告無罪,而控方亦有責任同意對辯方有利的資料,故促控方再考慮。

案件編號:FLCC 197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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