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民族黨延期交申述書 保安局被轟姑息養奸

【本報訊】保安局應警方建議考慮以《社團條例》禁止香港民族黨繼續運作,早前要求陳浩天在廿一日內、原定本月七日提交書面申述,以讓當局決定是否禁止該黨運作,惟當局昨批准延長限期至四十九天。立法會前議員、廿三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炮轟保安局的決定是姑息養奸,且自毀執法權威,令人感到憤怒及遺憾,而多名立法會議員亦指保安局不應一拖再拖,應迅速執法。

議員促政府堅定反港獨

王國興直指民族黨主張港獨立場清晰,當局已拖延兩年多仍未有執法,昨日批准延長答辯期是朝令夕改,失信於民,失去執法原則性。他擔心此例一開,他日其他主張港獨的團體亦會以此為例,令答辯期長達四十九天。

立法會議員葛珮帆不明為何當局容許延長答辯期,認為如當局已有足夠證據,亦已給予時間讓民族黨回應,何以要一拖再拖。她指當局做法難免令公眾認為港府猶豫,有機會姑息港獨行為,期望港府在反港獨立場上可以更堅定,並迅速執法,在大是大非事情上寸步不讓。另一名議員陸頌雄稱,民族黨主張港獨的立場昭然若揭,但該黨至今仍無任何合理辯解,認為保安局決定容易令公眾有姑息養奸的不良觀感。

其實民族黨早前不單止已去信保安局要求延長限期至十月二日提交書面申述,更於上周五反向各方作出要求,索取五項資料,包括要求保安局書面確認,並無與助理社團主任及其下屬於取締建議書之前作任何有關通訊,若保安局未能確認,則會要求該局交出所有有關的口頭通訊的文件及紀錄。

該黨同時要求助理社團主任今日或之前交出一切監視/觀察召集人陳浩天的紀錄、所有在預備取締建議書之前及預備時所收集的錄音及錄影,以及所有預備建議書時有用及或無用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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