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耗47天 翻新空置單位不達標

【本報訊】香港房屋委員會承認翻新空置單位所需的時間較長,落後於指標。房委會昨公布二○一七/一八年度資助房屋工作計劃年終成效檢討,會方原本訂下「翻新空置單位平均所需日數不超過四十四日」的目標,惟截至本年三月三十一日,會方平均要花四十七日才能完成翻新工作。房委會解釋,由於空置單位翻新個案上升及人手不足,故需時較長。

房會原訂不超過44天

房委會為工作計劃訂定了十個主要成效指標,以評核租住房屋業務,惟當中一項有關翻新空置單位平均所需時間,需要四十七天,較指標訂定一般情況下不超過四十四日,慢了三日,按照有關情況,市民輪候公屋所需時間勢要延長。該會解釋,由於上述年度內有原租戶遷往新落成的資助出售房屋單位,房委會因而翻新空置單位的數量較前增加逾一成,加上有關空置單位集中在某些管理分區,大量人手需在短時間內進行翻新工程,因此超出維修保養承辦商能承擔的範圍。

房委會資助自置居所業務錄得過百億元收入,總收入為一百億二千一百萬元,較修訂預算九十五億六千二百萬元多出四億五千九百萬元。由於公屋有價,租戶紛紛購買所住公屋單位,房委會指出,年內售出較多租者置其屋計劃單位,收入亦較原預算多;初步結算盈餘為四十七億三千九百萬元,修訂預算盈餘為四十二億六千五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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