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以成為飛機師為目標的廿二歲男生,赴澳洲修讀相關課程前,在社交網站向新相識的十三歲女童提出濕吻及口交的要求,女童雖拒絕,但同意互相交換私處照片。男生取得女童私處照後就拿來要挾她,還傳給她兩名同學,被女童家人及時揭發。被告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刑事恐嚇及兩項發布兒童色情物品罪,還押至本月廿七日等候其心理、精神科及背景報告才判刑。
被告林天朗,案情指去年十一月十六日,女童X透過社交網站Instagram首次收到被告的訊息,當晚他便要求見面及濕吻口交,她明言拒絕,但同意跟他交換下體照片。被告收到她的陰部照後,便要挾她若不答應他的要求,就會將她的照片傳給她在Instagram的朋友。
X感到害怕,向網站檢舉被告帳戶,但他用另一帳戶再向X要挾,幸因X的家人均可登入X的帳戶,X的二家姐揭發事件,假扮X跟被告保持交涉,另一方面X往報警。警方安排X跟被告相約見面,當場拘捕他,警誡下他說:「阿Sir對唔住,我以後唔敢,唔好拉我。」惟在兩人見面前,被告因不滿X沒回覆他,遂將她的陰道照傳給她的一男一女同學。
辯方求情指,被告已完成航空學高級文憑課程,計劃前往澳洲修讀機師課程,他對自己愚蠢犯案深感後悔,請求法庭判處他非監禁式刑罰,讓他可繼續追尋理想。
案件編號:DCCC 187/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