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保險公司前銷售經理,控告他涉嫌使用載有虛假資料的強積金申請,欺詐約二萬一千元佣金;另亦控告來自兩間強制性公積金受託人公司的五名成員,涉嫌作出自己即將永久離港的虛假法定聲明,以申領共逾八十二萬元的強積金累算權益。六名被告獲准保釋,以待今、明兩日到法院答辯。
另控五人虛假聲明申領共82萬
被告陳鏵(四十歲)昨被控一項欺詐罪名。廉署指陳鏵是安達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前銷售經理及一名保險代理人的上線經理,並非註冊強積金中介人,不能參與銷售強積金產品,惟該保險代理人符合資格。控罪指陳涉嫌於一五年六月廿六至一六年二月二日期間,虛假地向安達及銀聯聲稱該保險代理人,是廿六份銀聯強積金產品的經手代理,意圖誘使銀聯經由安達,向該保險代理人給予佣金與現金獎勵。銀聯曾向該保險代理人發出約二萬一千元佣金及現金獎勵,該名代理人把其中一萬一千元交予陳鏵。陳明在東區法院答辯。
另五人前日在其他五宗案各被控一項作出虛假法定聲明罪名。邱兆鴻(卅一歲)、潘有誠(五十九歲)、曾德秀(廿九歲)、郭錦輝(四十八歲)同為銀聯信託有限公司的強積金計劃成員;以及陳俊榮(卅八歲),為HSBC Provident Fund Trustee(Hong Kong)Limited(HPFT)的強積金計劃成員。
控罪指各人涉嫌於一五年七月三日至十月十五日間,故意在「基於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的理由而申索累算權益的法定聲明」內作虛假陳述,表示自己將離港往外地居住,且不打算返港永久居留,惟他們從未打算永久離港。銀聯之後向邱、潘、曾及郭支付逾五十八萬元強積金累算權益,作為HPFT行政管理人的滙豐人壽保險(國際)有限公司,則向陳俊榮支付逾廿四萬元累算權益。郭錦輝今在九龍城法院答辯,餘下四人同於今日在西九龍法院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