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教師涉強姦 指屬「一夜情」

【本報訊】九十後男教師被指三年多前在唱K聚會中,把初相識的酒醉幼稚園女教師帶返家中涉嫌強姦奪去初夜案,辯方昨於高院盤問時,直指女事主X當時並非酒醉,並自願到被告家性交,並要被告在她臉上射精,X事後感不開心及困擾,只因她後悔與被告有「一夜情」而非被姦。對於辯方的連串質疑,X情緒激動聲淚俱下否認。辯方又指X庭上聲稱事發後見到床單有血,是想突出當時仍是處女以「博同情」,X哭着否認:「我無博同情」。

廿七歲被告鄧庚濤被控於一四年九月廿七日,在筲箕灣住所強姦女事主X(現年廿八歲)。X昨在屏風後作供時不斷哭泣,更兩度因嚎哭不止,法官要休庭片刻讓她平復心情。

辯方指在唱K時,X與被告已玩得特別投契,被告曾向X攬腰及搭背,二人又曾「腳掂腳」及用手互搭對方大腿,X否認。辯方指被告問X:「返我屋企好唔好」X表示好,X否認。辯方續指,離開K房時X毋須攙扶,且記得從的士至在床上之間發生的事,但X作供時刻意稱不記得該些片段,想顯示當時酒醉,X否認。

友人稱酒醒後已不見兩人

辯方質疑指,若X確遭強姦,事後回家根本沒可能即時「瞓得着」,認為不合情理;X反駁指,當時仍感暈眩且很累,加上因不敢將事告之他人,要「冚埋」自己才立刻睡覺。

控方之後傳召帶X去唱K聚會的梁姓女友人作供,梁指自己飲了五、六支啤酒至不省人事,X亦有喝一至兩支啤酒,梁在K房睡到清晨五時,醒來已發現X及其中一名男子已離開。梁事後只記得曾與X以手機短訊對話,但不記得內容。

案件編號:HCCC 43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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