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風波:假難民辣招效用成疑

保安局日前向立法會建議修改《入境條例》,全面檢討處理免遣返聲請的策略,並推出多項「辣招」加強打擊滯港假難民。政府肯做嘢總好過等運到,但所謂「辣招」能否徹底解決問題,卻不無疑問。綜觀當局所提措施,大部分是簡化行政程序,諸如遞交文件的限期縮短若干周之類。須知現時滯港假難民,部分人以生仔避債為由申請「庇護」,滯留香港十年八載大有人在,這明顯與交表快慢無關,而是甄別過程中標準出問題,「優化程序」無濟於事。

除了甄別政策漏洞百出,假難民濫用本港司法程序亦是另一個大問題。香港地打官司本就曠日持久,很多小市民因「五行欠水」無法尋求公義的同時,假難民卻有納稅人「照住」,加上有「假難民之父」及「人權捍衞者」教路,官司磨得愈久他們愈高興,樂得繼續食大茶飯搵真銀,萬一法官開恩,發放路費讓他們衣錦還鄉,更是妙不可言。一句話,香港地「司法獨大」,再多行政辣招也是白搭。

更重要的是,假難民違反《入境條例》新規定有甚麼後果?是即捕即解還是像現在那樣繼續耗着?其實要揪出南亞兵團,遠比過往捉內地逃港的人蛇容易,畢竟內地人蛇跟香港人外貌無別,廣東老鄉更連說的話也一樣。不過講多都嘥氣,南亞假難民並非散落在人海各個角落,而是「聚眾造反」,深水埗通州街天橋底、附近的「南亞七街」、油尖旺以至元朗等地的南亞幫社區,假難民就怕當局不知其去向,甚至等着你來捉,港產官僚有這個膽麼?

說來說去,要解決假難民問題,最乾手淨腳莫過於退出國際難民公約,以及在香港設立禁閉式難民營集中管理,捨此之外,任何制度上的小修小補,只能治標不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