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義執言:眾籌掛羊頭賣狗肉

反對派時常於網上發起所謂的眾籌計劃,但卻未有詳細交代捐款和使用情況,令人憂慮有洗黑錢、外國勢力資金滲透及包攬訴訟的問題出現。筆者在立法會就規管網上募捐活動提出書面質詢。當局回覆指,若警方發現有人涉嫌洗錢或觸犯包攬訴訟罪行會調查及跟進。

民主黨搞所謂「天下為公」眾籌,該黨議員早前公布,在籌得的二百二十三萬元中,至今使用了四十七點五萬元,其中十三點五萬元花在「諮詢公關及宣傳」上,「行政費」亦達十點四萬元,「電子轉帳」收費八萬元,十五萬元用於「海外聘請律師」。市民質疑有人「食水深」。

不少市民揶揄「天下為公,洗錢輕鬆」。眾籌所得的款項已用了近五十萬元,既毫無實質行動的進展,亦未能提供所謂的證據。最諷刺的是作為指控人的他們,單方面指控他人涉違法,不但未有提出證據,反要求對方「自證清白」,邏輯混亂,令人咋舌。

其實民主黨明知沒有證據仍堅持眾籌,難怪被人質疑只是想抹黑、炒作,為保持、提升該黨及要「上位」的黨員的人氣。而他們在召開記者會時一直對刑事誹謗的問題左閃右避,更令人質疑其指控的公信力。

民主黨為達政治目的,不斷抽水,不單未有善用眾籌資金,反把本港法治精神、「無罪推定」等核心價值一併消費,名義為公,實質為私,極為虛偽。眾籌屬公眾集資,民主黨必須向捐款人定期公開單據及解釋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