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被印度當局指稱涉及策劃恐怖活動的印度裔極度重犯文子星,在港涉嫌處理約值三百萬元贓款,案件於審訊期間,控方在案情完結後向法庭申請重開控方案情,以便就閉路電視片段的時間差異問題,傳召四名證人作證。案件昨天在區域法院提訊以待法官決定是否批准申請,法官考慮後批准控方申請,並將案件押後至七月九日續審。
三名被告依次是GURSEWAK SINGH(廿五歲)、DILPREET SINGH(廿四歲)和文子星(廿九歲),同控一項處理贓物罪,指他們於去年三月十三日在大角咀洋松街處理兩個行李箱、共逾卅二萬美元及五萬歐元(共約值三百萬港元)。三名被告不准保釋。
據悉,昨原定由法官葉佐文宣讀決定,惟葉官因身體抱恙,故由書記代為告知。
案件編號:DCCC 595、90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