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商合照受阻 向袁詠儀呻 揭酬勞差92萬 張智霖:被告表情認食價

藝人張智霖疑遭女經理人私吞近百萬元代言人酬勞一案,昨在區域法院續審,控方傳召張智霖出庭作供。張指對於自己的酬勞被「食價」,一直懵然不知,直至他在馬來西亞舉行演唱會,期間廣告商等人因為到後台拍照受阻,而向其妻子袁詠儀「呻」受到不尊重對待,言談間透露廣告商花費近五百萬元聘請張智霖任代言人。張其後與經理人當面對質,他指對方雖未即時親口承認「食價」九十二萬元,但「表情上承認咗」。

現年四十六歲的張智霖,為涉案永霸投資有限公司旗下藝人。據張在庭上供稱,二○一四年一月,公司總經理即被告梁雅詩向他表示,正接洽按摩椅品牌「OGAWA」的工作;約一星期後,被告指已傾妥代言人酬勞為三百八十八萬元,並強調「已經盡咗力」,張接受該工作。

同年八月廿九日,張智霖在馬來西亞舉行演唱會,「OGAWA」亦是贊助商,「OGAWA」的老闆、員工和廣告製作公司職員亦有捧場。張指視他們為VIP(貴賓),故他們要到後台跟他合照屬理所當然,但有人阻止及要求「OGAWA」等人限時拍照。製作公司一名朋友「大姐」因此向袁詠儀抱怨,認為支持張卻受到不尊重對待,並透露「OGAWA」支付四百八十萬元拍廣告。

被告一度否認 張致電OGAWA老闆對質

張之後聯絡公司老闆蕭定一,蕭表明會調查。同年九月十五日,張等人在公司跟被告對質,被告一度否認「食價」,但「OGAWA」老闆透過電話表示酬勞是四百八十萬元後,被告便無言以對。被告之後取出合約,但張指該合約寫上代言人涉及地區包括內地、香港、馬來西亞和新加坡,惟張手上合約卻不包括中國內地。

張智霖夫婦其後離開,同日稍後接獲蕭定一來電,指被告已招認,而被告晚上十一時許亦在WhatsApp群組道歉,並指會歸還九十二萬元。

短訊道歉 另揭兩合約遭食價共50萬

此外,公司發現涉及adidas和P&G的兩個合約亦有問題。被告告知張,該兩份合約酬勞分別是二十萬和一百六十萬元,惟它們的真正酬勞為三十萬和二百萬元。辯方盤問張時質疑,有否擔心事件影響與「OGAWA」續約,失去幾百萬元收入。張強調他關注其他人不開心,是否續約非他的主要考慮。辯方又指,被告在對質時沒有承認「食價」。張承認被告口頭上沒有承認,但表情上已作招認,並形容被告當時的表情是慚愧、慌亂和「唔敢望住」。張要求被告事後在WhatsApp致歉的列印文件上簽名。辯方指涉案「報細」金額非由被告告知張,張否認,並強調有相關紀錄。

現年四十三歲的被告梁雅詩被控三項欺詐罪,指她於二○一四年間,向由蕭定一任董事的永霸投資有限公司訛稱並少報三份代言人合約的金額。永霸為HMV數碼中國的子公司。

案件編號:DCCC 275/2017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