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物有聲:律政司不如由鸚鵡來做

提起貓店長、狗店長,香港人並不陌生,其實動物除可當店長,當律政司亦綽綽有餘。單是香港就可改由鸚鵡來當律政司司長,反正兩者有着不少相似之處,而且養一頭鸚鵡,只需買些瓜子、果仁、蔬菜、水果,怎樣計也不用花納稅人每月三十餘萬來出糧,實在划算。

且看律政司怎樣處理壹淫媒老闆漢奸黎涉嫌刑恐東方記者一案,不但拖拉逾年唔敢做亦唔敢告,還要口口聲聲維護法治及司法獨立,實際是識講唔識做,似足一隻小鸚鵡。就算東方五度去信,被恐嚇記者亦三度去信,律政司都好像鸚鵡一樣,不是愛理不理,就是給出鸚鵡學舌般的反應,講出一大堆唸口簧言詞,答完等於冇答,以空話、虛話帶人遊花園。觀乎東方及被恐嚇記者前後八度去信,最近一次,律政司竟以第一次回覆的內容作回應,這和鸚鵡有甚麼分別?

當然,若非本報這次將信件副本抄送中聯辦、港澳辦及特首辦,慣了已讀不回的律政司亦未必會回覆。相比起律政司,鸚鵡就不懂以官僚作風、官腔八股來欺壓、戲耍市民了,律政司卻可無視《罪行受害者約章》中,受害者有權知悉案件進展,律政司有責任於十四個工作日內回覆的服務承諾,喜歡的話可以將官樣文章「複製並貼上」,大放煙幕;不喜歡的話則大擺官威,以示「律政司好大權㗎!」

公眾也憂慮到律政司對漢奸黎涉刑恐案拖得就拖,令法治受損,動搖香港健康發展的基石。不過,又怎能排除有人其實懶理香港好還是不好,心態正如美國第一夫人梅拉妮亞風褸上所寫:「I REALLY DON'T CARE, DO U?(我真的不在乎,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