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主要考慮國家利益
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指,大多數國家均由持該國國籍人士擔任法官,修法主要考慮國防安全及國家機密等國家利益,強調澳門政府尊重及支持每位司法工作人員,也尊重司法獨立及自然法官原則,對外籍法官的專業資格無任何質疑。根據新建議,須由法官委員會確定委任的中國籍法官,及由檢察長確定委任的中國籍司法官處理相關案件。檢察院司法官包括檢察長、助理檢察長及檢察官等職級。
《司法組織綱要法》主要用於規範澳門的司法機關組織,生效至今已達十八年,期間共歷經了三次修改,惟對上一次修改至今已逾九年。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上月表示,政府已基本完成修訂法案的內部程序,將爭取本月送交立法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