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中線剪鋼筋醜聞 始作俑者未除名 二判中科斥路署報警圖抽身 傳聞證供恐無效

路政署報警追查沙中線紅磡站擴建月台剪短鋼筋事件。負責釘板及澆灌混土工程的工程二判中科興業指出,港府未有按發展局制訂的「承建商管理手冊」規定,處分「剪筋」的始作俑者,例如將其剔出政府認可承建商名單,批評港府未盡責監管承建商,反而路政署選擇報警及置身事外,屬嚴重行政疏忽和失誤。有律師指,警方只需找到「剪筋」目擊證人,便有有力證據考慮起訴。

港鐵昨提交沙中線紅磡站擴建月台「剪筋」事件初步調查報告,但抽走了工程二判中科興業所作的口供;路政署前日收到港鐵提交相關口供後認為事件或涉及刑事,於是報警。

重案組稱調查不會等委員會

警方表示,前日(15日)收到路政署轉介關於港鐵剪短鋼筋事件,已交由西九龍總區重案組接手調查,目前沒有任何補充,強調警方會盡力全方位、多角度地調查,不會等待政府獨立調查委員會的調查。

指另涉蓮塘口岸工傷遭定罪

中科興業昨發表聲明,指港府應按規管工務工程承建商的《承建商管理手冊(修訂版B)》中第五點一三條,第十、十三、十四、十五及十六款的條文,就涉事承建商就蓮塘/香園圍口岸工程的傷亡事件被粉嶺裁判法院定罪,以及紅磡月台「剪筋」事件,執行手冊中的行政措施,「作為執行者,不應漠視其條文上的責任,亦不應借轉移沒有結果的調查而置身事外!」

根據發展局網頁資料,該份手冊列明當承建商涉及因違犯勞工法例被法庭定罪、事件涉及公眾利益和公眾安全、於公共或私家工程中涉及嚴重差劣表現,及對工人、分判商等欠缺誠信,發展局局長有權將涉事承建商剔出「認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冊」或「供應商及專門承造商名冊」,亦可暫停資格、降級等處分。發展局在處分前須給予足夠警告,解釋原因,並讓涉事承辦商申辯。

翻查資料,粉嶺裁判法院今年五月初,就二○一六年十一月蓮塘/香園圍口岸工程中工作台倒塌導致一死三傷事件,判處工程承建商禮頓罰款十萬元。

質疑路署拖延時間令證據流失

中科興業又指,港鐵報告列明工程大判禮頓就工程發出合格完工證明書,而負責紮鐵及層板鋼筋接合的二判泛迅,更指控禮頓指示其剪鋼筋,反映事件中有人涉嫌全局知情,而且是涉嫌元兇,更涉嫌一再欺騙港鐵。中科興業質疑路政署為何不以上述內容報警,反選擇該公司被港鐵拒絕採納的口供報案,中科興業認為其口供被港鐵拒絕採納後,已淪為法律上的「傳聞證供」,不會被刑事調查接納,因此批評路政署報警是「行政上的嚴重疏忽和失誤」,並懷疑署方保護個別責任方,並以顯然沒有結果的調查拖延時間,期間可能令大量證據隨時間流失。

律師:倘找到目擊證人有力起訴

律師黃國桐表示,所謂「傳聞證供」只是法庭不會採納,並不影響警方調查,他認為只要警方找到「剪筋」目擊證人,而證人亦理解「剪筋」的目的,再輔以專家證人口供,便有足夠證據可考慮提出起訴。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