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暴案 梁天琦兩罪成今判刑

【本報訊】前年農曆大年初一至初二發生的旺角暴亂案,高院陪審團上月中裁定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及另一被告盧建民各一項暴動罪成,連同承認暴動罪的黃家駒,以及梁天琦承認的襲警罪,將於今日判刑。

官指無預謀非求情因素

代表梁天琦的大律師蔡維邦早前求情時指出,梁被裁定罪成的暴動罪應與他承認的襲警罪之刑期同期執行,因兩者同於亞皆老街發生且屬一連串事件,又認為判刑應只考慮亞皆老街事件,梁亦無預謀犯案。不過,法官彭寶琴當時明確指出,若有預謀便應加重罪責,但反過來沒預謀卻不是求情因素,因暴動或其他多人共同干犯的罪案中,很多時犯人都是一剎那間加入。

蔡維邦當日亦呈上十一封求情信,包括梁天琦的父母、妹妹、朋友及英國上議院議員等撰寫。據悉,梁父於求情信中指兒子非蓄意襲警,只是一時氣憤鹵莽,兒子已反躬自省,望法庭法外開恩予以輕判。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