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義執言:眾志乞美立法

美國國務院日前發表《香港政策法報告》,對香港事務說三道四,內容完全不符事實。

報告含沙射影,指港府不尊重與美國政府簽訂的移交逃犯協議,缺乏法治承擔。但港府依法拒向美國移交逃犯無可厚非,根據香港與美國簽訂的移交逃犯協議,倘案件涉國防、外交等重大國家安全利益,雙方均可拒絕移交犯人。

再以旺暴案為例,整個法院聆訊過程都依足既定法律程序進行,最終裁定被告干犯了嚴重罪行,但「眾志」等反對派就聲稱這些案件是「政治案件」,干犯罪行的暴徒是「政治犯」,不但想抹黑中國、唱衰香港,更妄圖與美國反華政客裏應外合,要求美國國會加快開展「香港人權民主法案」立法程序,圖以無稽的制度損害香港以至國家的利益,其心可誅。

「眾志」不斷鼓吹的「香港人權民主法案」,是由仇視中國的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主席眾議員史密斯、聯席主席參議員魯比奧及參議員科頓一同提出的,目的是賦權美國政府向本港或內地的政府官員設立「懲罰機制」,要求美方禁止所謂侵害本港自由的內地或香港人士入境美國及凍結其在美資產等。若這法案能於美國國會通過,將對內地與香港人士在美資產造成嚴重損害,並破壞中美、港美間的人員交流。

「眾志」竟然勾結美國反華議員要求加快賣國賣港法案立法程序,是不折不扣的漢奸行徑。「眾志」被反華勢力收買,出賣良知,其劣行理應受到港人的斥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