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本港發生多宗地盤工人中暑意外。上月初赤鱲角一名患有心臟病的地盤雜工,工作期間於梯間暈倒猝死。當時赤鱲角氣溫為攝氏三十度,警方不排除其死因與炎熱天氣有關。然而有法律界人士指工人因公中暑死亡,家屬難以自行舉證,增加索償難度。
「原則上係追到,不過好多時有工傷都未必證實到。」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工人受僱期間因公中暑而死亡屬於工傷,家屬可以循《僱員補償條例》和民事途徑向保險公司或僱主索償。然而,陸承認家屬舉證存在困難,他指部分短期工種,僱主未必與僱員簽訂僱傭合約,不受勞工法例保障。此外,家屬未必了解工人的工作環境,「好難證明僱主有冇提供足夠嘅通風設備同飲用水等,除非有工友肯出嚟指證。」
陸建議工人可購買人壽或醫療保險,因為保險公司會要求受保人定期進行身體檢查,能及早發現自身隱患。陸提醒如工人證實患上疾病,應立即通知僱主,上報病歷紀錄,讓其受僱公司作出適當安排,否則一旦發生意外,死者家屬或難以向僱主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