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港版神探伽利略」之稱的工程師盧覺強,過去廿二年在港多次擔任專家證人,平反了不少交通意外冤案,從中發現前線警務人員搜證時傾向取易不取難,單憑證人口供便作起訴,沒有深究環境證據;而法證部門亦未掌握機械工程學知識,不時「計錯數」而造成冤假錯案。盧正考慮未來開班授徒,培養更多具機械工程學背景人士參與交通意外重組工作。
盧覺強批評,前線警務人員在交通意外現場搜證時,經常未有認真深入研究環境證據。例如早年英皇道與炮台山道交界一宗交通意外,一輛在英皇道行駛的平治,遭一輛由炮台山道落斜的寶馬攔腰撞擊,兩車車主均聲稱綠燈才開車,其中寶馬女車主當時正接載一名傭人,因有傭人的「口供」佐證,於是警方選擇起訴平治車主。
盧覺強接到平治車主求助後,以能量守恒定律,配合現場環境數據,發現寶馬撞擊平治時車速達每小時五十三公里,在交通燈位置的車速亦達卅八公里,反映寶馬當時正「衝燈」,但控方的法證專家卻指寶馬撞擊平治時車速僅每小時廿六公里。
盧覺強質疑,「佢哋假設咗寶馬綠燈才開車,開始車速係零,但案件關鍵係要證明寶馬是否由零速度開車,你已經假設係零,咪即係唔使審。」
他又質疑負責重組交通意外過程的法證部門人員修讀化學出身,即使接受了交通意外重組短期課程培訓,亦未必能妥善掌握機械工程學知識,以致不時「計錯數」造成冤案。
過去盧覺強擔任專家證人為苦主洗冤,控方均會質疑他的專家資格。最近澳門特區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邀請他到當地擔任專題講座主講嘉賓,分享其做專家證人的經驗,聽眾包括當地法官、檢察官、警務人員及交通事務局首長級官員等,盧認為是次獲邀是對其專業的一種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