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一刀切」禁帶手機入法庭 法律界:矯枉過正

【本報訊】香港近三個月發生四宗法院偷拍事件,至今暫未有人被罰,有法律界人士提議禁止公眾人士攜帶手提電話進入法庭。一個論壇昨討論相關事件,多名出席的法律界人士均認為「一刀切」禁止市民帶手機入法庭是矯枉過正,但認為當局應嚴肅正視事件,若有可能干擾到司法公正,應控以刑事藐視法庭,又促法院及執法人員提高警覺性,如在開庭前派發有關單張,並建議警方培訓處理相關事件的警員。

促當局提高警覺 嚴肅正視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表示,法院偷拍接二連三發生,當局應嚴肅正視事件,若可能干擾到司法公正,應控以刑事藐視法庭,即可判監。如英國二○○四年有相關事件發生,涉事人當時被判監十二個月。張指出,旺角暴亂案審訊時的偷拍事件,法官只聽片面之詞便信納涉事者,做法是有欠缺警覺性,認為香港近期頻頻發生類似事件,應藉此提高警覺性,建議警方培訓警員處理偷拍事件。

倡按案件性質 獲控辯同意

對於要求公眾人士入法庭前交出手機的建議,張達明認為不應「一刀切」,指建議矯枉過正,強調法庭公開聆訊十分重要,若制訂有關措施或會令有意旁聽者卻步。立法會議員兼大律師容海恩同樣認為「一刀切」較困難,認為要視乎案件性質,應在控辯雙方都同意之下才禁止旁聽者帶手機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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