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公共遊樂場的設施問題屢受批評,立法會秘書處於去年年尾發表的一項研究亦直指遊樂場設計有不足,超過百分之九十九的滑梯僅高兩米或以下,一些較年長或較少需要成人照顧的兒童會覺得滑梯太矮,缺乏挑戰性。而各地區設施數目存有差異,當中有五區的公共遊樂場沒有獨立滑梯,葵青區亦缺攀爬架。
另外,遊樂場設計未能真正傷健共融,例如使用組合式遊樂設施的滑梯時需上落梯級,對肢體傷殘和視障兒童造成不便;遊樂場上亦沒適合的設施鼓勵不同年齡和能力的兒童一同玩樂。
立法會議員麥美娟批評,康文署可供社區參與設計遊樂場的渠道過於狹窄,令公共遊樂場設計千篇一律。「署方要起新嘅遊樂場,好多時只會官僚式循例問吓區議會、幾個關注團體咁,甚少聽取改善意見,亦無考慮設施夠唔夠多樣性,可唔可以令用家接觸到自然環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