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冒牌婚紗案 事主投訴後始發現牌子串法不同

【本報訊】金融管理局女律師兩年前嫁杏有期,到中環一間婚紗店租用心儀的西班牙知名品牌PRONOVIAS婚紗;惟女律師之後懷疑所選的婚紗只屬「翻版」,婚後向海關投訴,才驚覺該婚紗店Facebook的婚紗照中寫上「PROVONIAS」,和「正版」PRONOVIAS名字中,字母V和N位置對調了。婚紗店女東主事後被海關控以一項虛假商品說明罪,案件昨於東區法院開審。

女事主譚樂欣稱於一六年瀏覽涉案Gemelli Wedding的Facebook,看中一件魚尾款式婚紗,照片上有類似「PRONOVIAS」的名字。由於這是她心儀的婚紗品牌,遂於同年七月到Gemelli的中環店試衫。當時店東亦即本案女被告李紫瑋(四十九歲),以iPad展示婚紗,譚留意到其中一件與Facebook所見的相似。被告則確認是同一件,又稱「你都知西班牙PRONOVIAS呢個牌子,要加多啲錢」。譚同意另加四千二百八十元,租用此品牌婚紗,連同租借晚裝,共花近九千五百元。

惟譚翌月再試穿涉案婚紗,發現沒有PRONOVIAS的標籤。她之後對比該品牌的婚紗照,發現喱士有些不同。被告解釋Facebook的婚紗相是舊款,譚所選是新款,被告指稱「兩者都是PRONOVIAS的婚紗」。譚於翌年二月結婚並穿上涉案婚紗,事後向海關投訴。

認未細心確定「少少輕率」

辯方盤問指,涉案婚紗的肩帶和標籤是寫上「Gemelli」,而非「PRONOVIAS」,指譚試婚紗時竟未有察覺。譚承認,當時確未有細心確定。辯方又質疑,身為律師的譚,竟單憑被告所言,便相信涉案婚紗便是PRONOVIAS品牌。譚回答:「以為打開門做生意……唔會作一個虛假陳述。」辯方直指其想法天真,譚承認「少少輕率」。案件今續審。

案件編號:ESCC 49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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