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員涉嫌於三年內五次向警察儲蓄互助社申請貸款時提供不實資料,企圖騙取超過七十一萬元,昨日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他去年四月被捕後停職,之後警方再經過逾一年調查,至本月中決定落案檢控涉案警員企圖欺詐罪。警員昨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七月五日再訊,期間他被令還押。
被告陳曉健(卅四歲)被控五項企圖欺詐罪。控罪指他在一三年十月至一六年十月間,五次於貸款申請書上填報不完整或不真確資料,圖騙取警察儲蓄互助社逾七十一萬元。昨被告代表律師向裁判官指需時索取涉案文件詳細閱讀,然後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裁判官遂應其要求,暫時毋須被告就控罪答辯,並將案押後至七月五日。因被告沒有提出保釋申請,故他在候審期間繼續還押。
案件編號:FLCC 227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