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拒納辯方「暴動是政治」說法

【本報訊】案中同被裁定一項暴動罪成的卅一歲被告盧建民,其代表大律師昨替他求情時,請求法官判刑時考慮案發時的政治背景,包括佔領運動和近年警員涉襲擊市民的事件,強調「暴動是政治,暴動法律都是政治」。不過,法官彭寶琴表明現時是處理一宗涉及暴動罪的刑事案件,不接受辯方稱「暴動是政治」的說法。

盧建民被指對警有偏見

辯方指出,盧建民與梁天琦的背景不同,盧中五畢業,「每科都F」,但最終與梁同成為本案罪成的被告。盧曾參與二○一四年的佔領運動,經歷警方施放催淚彈和清場。同時,近年的七警襲擊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案和朱經緯揮警棍襲擊途人案,令盧對警方產生偏見,視警方等同建制,是政權的維穩機器。

辯方續指出,盧因為熱愛香港而以身試法,但他現在已經改變看法,認為當時的政治背景與執法的警員無關,反而罪魁禍首是「更高層,或無機會見到嘅人」,盧為其行為道歉,而他於上周五被裁定罪成後,哭着向其他被告叮囑「睇住香港」。

辯方強調,盧並非要博取掌聲或「呃like」,而是由衷之言。辯方稱「暴動是政治,暴動法律都是政治」,不過,彭官馬上表明,現時是處理一宗刑事案的判刑,而暴動是刑事罪行,不同意「暴動是政治」。

至於在審訊前已承認一項暴動罪的廿七歲被告黃家駒,其代表律師求情指,黃在案發當晚途經亞皆老街,目睹警員驅趕群眾和清理路障,一時衝動下向警員掟發泡膠箱,但未有掟中,辯方指黃現已深感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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