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物有聲:民主制度的規矩

深水埗區議會近日被揭發授權票問題嚴重,所謂授權票即缺席議員授權他人在會上代為投票,在本屆四十二個有議員使用授權票投票的議案中,有十六個因為授權票而改變了投票結果,而且當會上出現臨時動議,即不在席議員根本無法預知相關動議內容時,授權票依然獲承認,授權票制度因而被指存在漏洞。

坦白說,對比某些反對派立法會議員有會不開,卻惡人先告狀,反過來斥責政府派出「狗仔隊」來監察他們的開會情況,如今區議員缺席會議,卻透過授權票方式委託他人代為投票,某程度來說也可算是為了議會進度着想的做法,當然,立法會不是深水埗區議會,不接受授權投票,然而區議員即使缺席,仍然希望將對議會運作的影響減到最低,跟竭力癱瘓議會運作的反對派立法會議員相比,是截然不同的工作態度。

沒錯,缺席會議的區議員沒可能預知會上提出的臨時動議內容,然而正如有區議員指出,透過通訊軟件通知相關資訊,亦並非匪夷所思之事。再者,缺席區議員既然授權來自同一政黨的區議員代為投票,而不是請無黨籍的區議員代勞,做法已經說明了以政黨為出發點的性質,獲授權的區議員就算在完全沒有知會缺席區議員的情況下,臨場「自把自為」代為揸主意決定票要怎麼投,也不過是按所屬政黨的立場來代黨友投票,做法並無更改缺席區議員的原有立場。

當然,深水埗區議會如果可以像元朗、沙田等區議會般不接受授權票制度,規定只有區議員本人出席才能投票,就可一了百了。不過既然深水埗區議會前年討論取消授權票不果,那就只能忍耐到下次換屆選舉才有望變天,這就是民主制度少數服從多數的規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