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式酒樓飲食集團富臨旗下的富臨漁港、富臨酒家及富臨皇宮,其中六間分店疑捲入「鯰魚充石斑」風波,前年七月及去年三月間,被指出售的「粟米石斑塊」貨不對辦,其實並無真石斑,疑以較平價的鯰魚充當,涉嫌違反了《商品說明條例》。海關早前發出共八張傳票,票控該六間酒樓的經營公司。案件昨於西九龍法院再提訊,由於各被告公司承諾不再重犯,控方撤回所有傳票控罪獲裁判官批准,案件正式了結。
控方指,六名被告公司承認之前海關所指稱的事實,即所售食品「粟米石斑塊」中,「石斑」一詞應用了虛假商品說明;由於被告承諾不再重犯,因此控方根據《商品說明條例》第30L條,在徵得律政司司長同意後,同意各被告以「承諾(undertaking)」方式代替繼續控告。
據了解,海關關員早前外賣「粟米石斑塊」後安排化驗,發現所謂「石斑塊」其實是鯰魚塊,因此揭發涉案酒樓出售相關食品時,應用了虛假商品說明,故此向該些酒樓的經營公司發出傳票。
據悉以承諾書處理本案的方式,是被告一方提出。各被告承諾不再重犯外,亦承諾會加強員工培訓等。富臨集團發言人昨回應指,集團在律政司同意情況下,已按承諾書方式,保證日後不會發生可能有違《商品說明條例》情況。
涉案六間被票控的公司分別是中雅實業有限公司、富泰創建有限公司、中上投資有限公司、中康企業有限公司、中新香港發展有限公司及中達亞洲有限公司,它們以「富臨漁港」、「富臨皇宮」及「富臨酒家」等名稱經營涉案共六間富臨分店,有關分店分別位於荃灣、屯門、沙田、葵涌、旺角及北角等地區。
案件編號:ESS44366、KCS38708、STS8771、TMS15253-15254、WKS17398-17400/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