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社區組織協會歡迎終審法院前日裁定,對有權探監的「朋友」之定義作寬鬆詮釋,認為有助在囚人士日後更生;惟社協指自一六年至今,赤柱監獄逾廿次拒絕在囚人士把社協義工加入成為「朋友」探訪名單,有更生人士更指懲教署或是針對社協。
更生人士蔡全新日前出獄,他透露一六年四月於赤柱監獄服刑期間,曾申請將社協義工加入探訪名單,但被拒絕,但其他非政府組織義工加入探訪名單則順利獲批,認為懲教署或針對社協。蔡又稱,在港沒有親人,義工探訪對在囚人士十分重要,「有人關心你,傾吓偈會開心啲!」
社協社區組織幹事蔡耀昌指出,終院對在囚人士「朋友」定義的廣泛性理解,令在囚人士能加強與外界聯繫,獲取更多外界物資支援,同時在精神支援、資訊聯繫等方面均得以加強,對在囚人士更生有重大幫助。另一名幹事練安妮指,社協加入其他懲教院所成為在囚人士「朋友」作探訪均沒有大問題,惟過去兩年遭赤柱監獄懲教人員多番留難,認為有違終院判決,社協已去信懲教署投訴,要求解釋。
懲教署則回應指對所有在懲教設施內提供服務的機構之待遇一視同仁,在終審前日頒下判詞前,如探訪者不在申報訪客名單而欲探訪在囚人士,署方會詢問相關在囚人士的意願並作安排,至於社協所指的個案因無具體資料,故不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