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旺藐視法庭案 黎宇聲否認傷女督察

【本報訊】二○一四年佔旺清場期間,部分人士在旺角亞皆老街阻礙執達主任和警方執行禁制令,因而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罪,案件昨在高院再訊,十五名答辯人中,有九人已認罪,法官押後聽取各人的求情。另有一名答辯人雖願意認罪,但否認當晚曾咬傷和踢傷一名女督察,法官押後至下周一處理。餘下四名答辯人不認罪,法官預計下周三開始審理。早前被法庭發出拘捕令的答辯人劉鐵民因正申請法援尚未表態,法官押後至本周五再訊。

控方昨透露,有十名答辯人包括黎宇聲、羅慧茵、陳子勳、陳瑋鋒、朱瑞英、黃嘉義、江金桃、陳遨天、陳榮華及梁翰林認罪,其中黎和羅兩人對承認事實提出爭議,控方與羅商議有進展,可望很快解決雙方分歧,但控方無法與黎達成共識,故需要向法官尋求指引。

黎透露,一名女督察報稱當日在拘捕行動中遭黎咬傷手指和用腳踢傷,事後到醫院驗傷指其右手手指和腳有瘀傷。黎否認該名女督察對他的指控。法官表示,尚未決定咬傷女督察是否構成加刑理由。控方則稱,若法官認為不屬加刑理由,控方將不會堅持在承認事實中加入有關案情,否則打算傳召該名女督察出庭作證。

黎則表示希望該名女督察和十多名警員出庭作證,以讓警方示範他「如何能在電光火石之間做啲咁高難度動作」。法官指,法庭這樣便會視黎不認罪,由於黎沒有律師代表,若黎最終敗訴,可能要付訟費。黎說:「我根本無可能打官司,律政司好容易將一啲唔係事實嘅事加插入去,我只係想表達這個意思。」法官對此表示理解,指示黎考慮清楚和下周一再到法庭交代其決定。

18控方證人須出庭接受盤問

法官押後聽取其餘九名已認罪答辯人的求情。至於四名不認罪的答辯人分別為蕭雲龍、文伙安、翁耀聲和陳柏陶,預計四人的審訊下周三開始,暫定包括有執達主任和警務人員在內共十八名控方證人要出庭接受辯方盤問,預計三星期可完成證人作供程序。

案件編號:HCMP 2917-2922,2924-2932/2015& 57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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