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場條款欠清晰 「一蚊泊車」唔對辦

【本報訊】商場及停車場不時會推出泊車優惠作招徠,但收費細節往往惹來爭議,有市民早前受到停車場「一蚊泊車」的告示吸引,以為可以「超抵價」泊車,結果收費卻遠超預期。消費者委員會去年便接獲五十八宗有關停車場的投訴,內容多與收費及服務質素有關。

消費滿額免費泊 不包括禮券

現時不少商場提供消費滿額後免費泊車的優惠,消委會指,有消費者在商場店舖購買了兩百元禮券,滿以為可享有兩小時免費泊車優惠,豈料辦手續時,商場職員卻指不能憑購買禮券便享用免費泊車。「受害人」事後翻查商場網頁,亦不見有條款訂明買禮券不適用於泊車優惠,但原來相關告示放置在客戶服務部不起眼的位置。

超過半粒鐘 即由頭計原價

另外,市民李小姐在某停車場看到時租收費告示列明星期日及公眾假期「首半小時收費一元」及「之後每小時十八元」,於是停泊了一小時二十分鐘,預計費用為十九元,但最終被收取三十七元。

停車場解釋,車輛進場須付一元入場費,可享有半小時免費停車,但如果超出半小時,則須繳付停車場標準收費十八元,並由入場時間開始計算,不足一小時亦作一小時計,故向李收取兩小時費用及入場費合共三十七元。

消委會認為停車場雖沒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但該收費告示的寫法令人誤解,建議消費者日後先登入停車場或商場網頁,閱覽泊車費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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