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自由任佢噏 雙重標準不知恥

要數特衰政府最口是心非嘅人物,一定非特首林鄭月娥莫屬,雖然佢外號叫「好打得」,又話「官到無求膽自大」,但實際上講一套做一套,人前人後兩個樣,語言偽術嘅功力簡直青出於藍。

呢,日前係汶川大地震十周年,港產官僚出名鍾意做騷,林鄭當然冇執輸走去當地出席悼念活動喇,點知期間有香港電視台記者採訪遇襲,鬧出不小風波。林鄭尋日一返到香港咋,即刻急不及待喺咪兜前認叻,佢話喎,港府非常關注有記者被打,仲話一知道呢件事,就即刻聯絡國務院港澳辦同埋四川省港澳辦要求徹查,強調「傳媒在外地及內地合法採訪,需要受到尊重」,幾咁大義凜然呀。

其實林鄭知唔知醜字點寫o架?好心咪講埋呢啲自打嘴巴、三歲細路仔都唔信嘅說話啦。係,表面睇,林鄭今次擺出新聞自由神聖不可侵犯嘅姿態,內地有關部門話都冇咁快就搵咗兩個人出嚟道歉,仲同被打記者揸手添,之但係林鄭係咪真心重視新聞自由,係咪真心尊重傳媒,心照喇,做戲咁做咋。

好簡單,漢奸黎刑事恐嚇東方記者案就係試金石。係人都知,東方記者舊年喺六四集會上進行合法採訪,期間突然被漢奸黎以「×你老母×」、「我實會搵人搞×你」、「我影×咗你嘅相」辱罵恐嚇,過程被攝影機拍下,有圖有片鐵證如山。之但係律政司拖拉十一個月,依然唔將漢奸黎落鑊,東方前後六度去信質詢,最後一次仲要係受害記者親自發信,點知律政司一樣置若罔聞,唔係以虛話、廢話搪塞,就係好似活死人咁毫無反應。你話喇,若果林鄭真係重視新聞自由,早就應該開聲譴責嘞,點可能容忍漢奸黎打橫行,任由律政司庇奸護淫吖?

講真,林鄭虛偽就路人皆見嘅嘞,最衰係身在漢營心在曹,對反中亂港集團姑息養奸,漢奸黎身為反對派金主,更加獲得厚待。淨係政治黑金案咋,明明證據確鑿,律政司都可以公然放生,擺明有政治交易喇。所以話啫,林鄭所謂尊重傳媒採訪喎,尊重新聞自由喎,都要睇係邊一間傳媒嘅自由咋,如果加害人係壹淫媒漢奸黎,受害者係正義傳媒,講得幾漂亮都係嘥氣。

睇到喇,香港話就話係法治之區,實則一制兩法,法律固然優待反中亂港集團,就連新聞自由都搞出雙重標準。真係諗極唔明,大家都係記者,大家都喺採訪期間遭受暴力對待,點解林鄭要厚此薄彼呢?到底係正義傳媒好蝦,定係漢奸黎惡晒,抑或係林鄭欺善怕惡,大家心中有數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