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色男女 海濱長櫈打野戰

九十後男女觀塘海濱長櫈「打野戰」被捕。一對同姓男女,昨凌晨在觀塘海濱花園,吹海風把酒談心,情到濃時,帶醉將現場長櫈當床,疑交歡纏綿,有晨運客途經目擊,見兩人竟在公眾地方上演尺度不雅的「真人騷」,眼冤報警,警方趕至,驚散兩人鴛鴦夢,經調查後,以涉嫌破壞公眾體統將他們拘捕。

酒酣相擁 親熱纏綿

被捕男女均姓陳,男方廿三歲,女方二十歲。現場為觀塘海濱花園,平日有不少市民前往散步吹吹海風,更有人專程到場拍照留念。消息稱,兩名男女,相約於昨凌晨到上址相會聊天,期間帶了洋酒及零食,邊吃邊喝邊談,直至凌晨五時許,酒至半酣,雙方情意漸濃,不自禁貼身相擁,在向海的一張櫈上互相親熱纏綿,上下其手,並有進一步動作。

期間已開始有晨運客抵達散步,目擊該對男女竟公然在公眾地方「打野戰」交歡,看不過眼,致電報警。警員接報到場,該對男女方如夢初醒,兩人滿身酒氣,整理衣衫後,接受警方問話,警方調查後,以涉嫌破壞公眾體統將他們拘捕,案件交由觀塘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罪成最高可囚七年

事後到現場散步的巿民對事件感愕然,賴小姐表示,在公眾地方不應做出此等行為,如被她撞破,會上前勸阻,若對方不理便報警。另外,潘先生則認為事件屬年輕人貪求刺激,一時衝動。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破壞公眾體統罪為嚴重罪行,最高可入獄七年。判刑輕重,要視乎多方因素,包括嚴重性、歲數、案情、猥褻程度等。被告若屬初犯或認罪有悔意,法官或會考慮以社會服務令取代即時入獄,惟有案底或無悔意的話,則有很大機會遭判囚。

同類案件在二○一五年四月一日曾有發生,兩名來港讀大學的男女內地生,在理工大學佛光街的學生宿舍外「打野戰」,有關短片更在網上瘋傳,轟動全城,其後兩人被拘捕及控告,男被告楊昊(十九歲)及女被告吳心怡(十八歲),先後承認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男方被判六十小時社會服務令,女方則被判一年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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