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又識女仔偷錢 在囚侍應加監14月

【本報訊】貌似男歌手鄭俊弘的兼職男侍應,兩年前盜取女友的信用卡購物之餘,亦潛入女友家中爆竊財物,得手翌日即提出分手,事後被捕。男侍應於同年認罪,被判囚三年半;惟他與女友分手的當日,即透過手機應用程式「微信」結識另一名卅歲、從事美容的女子後,再以相類手法犯案,趁機偷取對方的現金和信用卡,然後「碌卡」購物再變賣而被揭發。男侍應昨於區院承認偷竊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等共十罪,被加監十四個月。

案情指,現年廿四歲被告陳啟銘於一六年二月十六日,認識育有一名兒子的謝姓女事主。他們相約兩天後到酒吧飲酒,並於翌日清晨到女方住所附近的公園聊天。

偷信用卡購手機

被告提議送謝上班,而獲邀到女方的住所。被告趁女方在房中更衣時,偷取她的八百元人民幣和多張信用卡。被告之後在數小時內花費近四萬元購買iPhone等。他之後唱卡拉OK時,圖以信用卡付款,但因謝已取消信用卡,交易未能成功。

據悉,謝報警後,在新聞中發現被告涉及盜取女友的信用卡一案,並在相片中認出被告,揭發被告一犯再犯。法官昨判刑時,原本判被告入獄廿個月,但因本案與前案在同一時段發生,遂將其中六個月刑期同期執行,即加監十四個月。

案件編號:DCCC 115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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