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亡命紅Van超載超速搵乘客較飛

十六座變廿四座,亡命紅Van(小巴)搵全車乘客「較飛」!早前網上瘋傳西貢小巴危險超載六人,記者日前乘坐多架通宵紅色小巴,發現超載、超速情況普遍,有小巴更超載多達八人;有超載小巴同時超速行駛;又有小巴車速顯示器疑被改裝。專家擔心超載小巴容易翻側,意外時無位乘客恐飛出車外。保險業人士更指小巴超載,意外後乘客分分鐘不獲賠償。

「呢個熟客嚟,唔兜埋唔得!」上周六凌晨,記者乘坐由上水開往元朗的通宵紅色小巴,該小巴從米埔村開始滿座,司機沿途仍不斷上客,高峰時全車載有二十四名乘客,比法定人數多出八人,三人坐在車頭位置,另外五人則站在樓梯及通道。該小巴於時速限制五十公里的路段上,以時速七十多公里行駛,扶着椅背站立的乘客不時跌撞,險象環生。

車速顯示器疑被改裝

超載乘客中不乏趕開工的小巴司機及剛放工的熟客,當小巴駛至青山公路屏山段油站時,車內已超載七人,惟司機表示候車女士是熟客,堅持讓她上車。車上乘客似乎對超載見怪不怪,不但有人讓出車頭「座位」予長者坐下,更有「企位」乘客笑言,「今日咁爆棚,畀人捉到就大鑊。」

小巴超速、超載問題嚴重,同日記者乘坐一輛由元朗往旺角的紅色小巴,途中不但有五次超載一至兩人,該小巴更多次超速,包括在時速限制五十公里的青山公路大欖段,以時速八十公里行駛;及在時速限制七十公里的葵涌道,以時速一百公里飛馳,無視小巴最高時速八十公里的規定。另外,有旺角往大埔的紅色小巴車速顯示器疑被改裝,在大埔公路行車時,車內顯示器為時速二十五公里,卻可超越旁邊正以時速五十五公里行車的另一輛小巴,而在經過獅子山隧道時,竟顯示時速為七公里。

超載易令車輛傾斜翻側

此外,本報早前亦發現有旺角至上水小巴超載多四人;粉嶺馬尾下至上水的小巴則超載多兩人。

「超載八個人好離譜!」公共小型巴士總商會主席凌志強直指,業內部分行駛通宵線的「單頭車」(獨立車主)不屬任何商會,難免樹大有枯枝,他建議乘客如遇到超載,可向警方舉報。他又坦言安裝車速顯示器後,小巴司機超速情況減少,「時速過八十公里就嗶,一響司機正常都會收油。」

香港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指出,超載導致車輛重量分布不平均,容易傾斜及翻側,加上乘客站立位置沒有扶手及安全帶,一旦發生意外或突然煞車,有機會出現人撞人,甚至飛出車外的情況。

車輛違規 乘客應要落車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指,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均清楚列明載客人數,並根據車輛載客量與保險公司訂立保單,因此超載車輛並非屬於保障範圍之內,「出事係全車人嘅共同責任,萬一有事向邊個追討?如果司機唔理,乘客應該落車。」至於小巴因超速駕駛而發生意外,他表示保險公司會賠償,惟事後或向司機及車主追究責任。

過去三年,涉及公共小巴的意外數字每年均逾千宗。警方發言人表示,去年就公共小型巴士司機超載、超速,及改動或未有安裝速度顯示器的執法數字分別為四十二宗、四百三十四宗,以及十五宗。根據《道路交通條例》,在道路上的車輛之司機所運載的乘客,人數不得超過該車輛的登記文件所指明的數目,首次被定罪可處罰款五千元及監禁三個月。在允許以超過時速八十公里行駛的道路上,公共小巴最高速度限制為每小時八十公里。另外,每部公共小巴須裝配一個認可速度顯示器,任何人不得在設計、準確性或位置方面作出任何改動,違者可處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圖/文:專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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