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皮包骨案:女警:被告聞女童或變植物人崩潰

【本報訊】七歲女童在一五年四月輟學兩個半月後瘦得「皮包骨」,並因呼吸心跳停頓送院,揭發她疑遭母親疏忽照顧案,控方昨於高院傳召接報後即時到醫院查問女童情況的女警長作供,她表示當時見到女童非常瘦弱,身上傷口超過一百處,仍在昏迷狀態,護士說女童有機會變成植物人。

警長黃美珊供稱在一五年八月十二日到醫院調查涉案女童的狀況後,她轉往女童家中,跟正在替四十二歲女被告王榮汶錄口供的同袍會合,黃表示當晚向女被告轉述女童的健康情況時,女被告突然情緒崩潰,黃說當時只能盡力安撫,並着女被告叫其丈夫、即五十二歲男被告凌耀忠回家。

辯方質疑指黃當時掌摑並拍枱,怪責女被告是一名不負責任母親。黃否認此說法,又指自己亦是母親,理解女被告的傷心,故當時黃只與女被告商討,對方應如何求助及安排日後的福利事宜。

控方傳召的另一女警尹鳳兒則供稱,一五年八月十二日替女被告錄口供,期間女被告突然情緒激動痛哭,說自己一人照顧四名子女「非常辛苦」。尹擔心女被告會自殘,故跟隊員待她情緒平復後才收隊離開;尹否認隊員曾與在屋內的其中一名孖女單獨詳談。

被告遭質疑口供多不正確

尹之後讀出當時替女被告所錄的供詞內容,女被告指在一五年六月廿四日,因「太掛住」受害女童,才從內地接對方來港;女被告又指女童當時已非常虛弱,想來港尋求醫療服務;而且女童因早產有發展及智力問題,不能走路已有三年,少說話且不能清楚表達自己。

惟女高級督察莊筠慧則指,經深入調查後,發現女被告在上述口供所提供的資料,許多都是不正確,女被告在之後的多次會面都保持緘默。控方舉證完畢,今日開始辯方案情。

案件編號:HCCC 7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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