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名公屋清潔工疑被迫辭職

【本報訊】再有公屋清潔工人懷疑被迫「辭職」,喪失遺散費及長期服務金。有觀塘區區議員表示,今年初觀塘區有公屋屋邨更換清潔服務承辦商,失去合約的原有承辦商懷疑強迫員工簽署自願離職信,放棄應得代通知金、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廿四人受影響,估計涉款至少四十四萬元。區議員批評房屋署以價低者得方式招標,令承辦商剝削員工勞工權益,促請房屋署檢討標書要求。

涉及長服金44萬

協助「被辭職」工人的區議員莫建成指,年初有觀塘區公屋屋邨更換清潔服務承辦商時,廿四名清潔工人被落選的原有承辦商要求簽署自願離職信,將解僱變辭職,逃避發放補償,當中十一人年資達六年、四人年資逾五年,九人年資達二年,均符合獲發放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資格。莫稱,僅是受影響工人的長服金便高達四十四萬元,正與承辦商商討發放解僱補償安排。

莫建成批評房屋署以價低者得方式招標,投標者一般為壓低標價,不會將完約後的解僱補償計算入標價內,令行內經常出現完約後,工人被迫「自願離職」,承辦商看準工友學歷低及多於居所附近工作,只求方便及穩定工作,多不會跟隨完約公司轉職至其他地點,最終被誘使簽下自願離職信,員工勞工權益受剝削。他要求房屋署檢討招標要求,在標書條文中列明投標者必須於入標價中包括解僱補償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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