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洩市民私隱運建辦罰款萬元

【本報訊】澳門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去年共處理四百零八宗個案,已完成個案一百八十七宗,涉及行政違法處罰個案有八宗,處罰金額介乎八千至一萬六千澳門元。其中,一宗個案涉及運輸基建辦公室公布的諮詢結果意見彙集中,登載了個別市民的個人資料,包括完整地址、電話和身份證號碼。

未有履行自身監管態度

個資辦稱,雖然運建辦曾對有關資料作出遮蔽,非刻意披露,但存在疏忽大意,仍需負上監管責任。個資辦認為,這種過分依賴外判公司,而未有切實履行自身監管義務的態度,是造成事件的主因。

個資辦考慮到運建辦是監管不足而非故意實施違法行為,過程中亦積極配合調查及採取補救措施等,故決定罰款一萬澳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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