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極度重犯文子星與另外兩名男子涉嫌處理贓物案,昨在區院進行第二日審訊,法庭除處理懲教署的申請外,亦繼續傳召證人作供。控方昨傳召兩名目擊劫案的市民出庭,兩人供稱案發時有多名南亞裔人士圍毆事主,當中更有人手持利刀,劫匪得手後乘車離去,期間更撞向擋路之的士。
據目擊案件的市民林泰雄作供表示,他於去年三月十三日上班時,途經紅磡的案發現場,見到有四至五名印巴裔人士圍毆印度裔的事主Dholwani Yogest Kumar(卅五歲),有施襲者更加手持利刀。各人最終搶去事主的行李箱,之後循不同路線逃去。
另一目擊者麥子良則指,他當時駕車經過現場,聽到有人爭執,察看下目擊劫案發生,有人不停打事主的手。麥隨後看到有持刀男子經過其車旁並登上前面賊車,由於賊車被的士擋着,賊車響號示意,的士雖有移開,但賊車因不夠位而撞向的士,之後逃去。辯方質疑麥在書面供詞並沒提及車輛碰撞,麥同意,但堅稱看到賊車撞向的士。三名被告依次是GURSEWAK SINGH(廿五歲)、DILPREET SINGH(廿四歲)和文子星(廿九歲),同控一項處理贓物罪,指他們去年三月十三日在大角咀洋松街處理兩個行李箱,共逾卅二萬美元及五萬歐元(約三百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