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立會前須先過勞顧會

【本報訊】政府取消對沖的目標是本屆立法會任期完結前,惟未闖立法會前,先要過勞工顧問委員會。勞顧會首席資方代表何世柱指,由殖民地年代至今,從來沒有一項勞工政策是未在勞顧會達共識前強闖立法會,相信今次取消強積金對沖亦不會例外,又明言強積金對沖安排有其歷史背景,並非商界刻意營造。

勞資代表「六對六」

勞顧會在一九二七年成立,至今已逾九十年歷史,初期只有官、商及軍方代表,沒僱員份兒。

至一九四六年始加入大企業的僱員代表,再慢慢演變包括委員經選舉產生及增加勞資委員人數等,遂成為今日勞資雙方各六名代表的局面。

已擔任勞顧會資方代表逾卅年的何世柱指,勞工處處長雖為當然主席且有實質決定權,惟過往勞資雙方出現「六對六」未達共識的情況時,主席亦不敢妄下決定。

何世柱又解釋,對沖安排可追溯至七、八十年代,即當局要設立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時,如僱主為僱員作退休供款如公積金,便可抵銷其須支付的「一費一金」,又指其後港府在九十年代欲實施強積金制度,為免現裁員潮,便容許對沖安排過渡至強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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